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4年第13号(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 告
2014年第13号
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改革实施一年来,总体情况运行平稳,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核销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的公告》(1999年1月3日发布)和《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点和推广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的通知》(署通〔1998〕622号),上述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人民银行
外 汇 局
2014年1月27日
-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2015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年)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周口海关的批复(2004年)
-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撤销宜春地区设立地级宜春市的批复(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