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4年第13号(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 告
2014年第13号
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改革实施一年来,总体情况运行平稳,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核销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的公告》(1999年1月3日发布)和《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点和推广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的通知》(署通〔1998〕622号),上述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人民银行
外 汇 局
2014年1月27日
- 关于加强处方药广告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1年)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1年)
- 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
-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