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96号(2010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公 告
2010年第96号
为规范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署法〔2000〕745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太宽河等5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2018年)
- 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
-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撤销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和金湾区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