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服务新时代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洋浦保税港区的先行先试作用,支持建设自由贸易港先行区,规范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洋浦保税港区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洋浦保税港区内企业进行监管。
第三条 洋浦保税港区实行物理围网管理。洋浦保税港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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