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3 号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7号)。
主 任 徐绍史
2016年10月8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的决定(2001年)
-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14年)
-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2年)
-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2022年)
- 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