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联合声明(2001年)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邀请,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亚·格·卢卡申科于2001年4月22日至24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分别同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亚·格·卢卡申科举行了会谈和会见。
两国领导人在诚挚、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加强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认为二十一世纪的到来为中白关系的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愿意进一步巩固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扩大互利合作,继续在国际事务中开展建设性合作。
根据会谈会见结果,双方特发表声明如下:
一、 双方重申恪守1992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建交协议》、1993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联合声明》、1995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加深合作的联合声明》、2000年7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关于在二十一世纪加强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中所确定的各项原则。
双方表示,深化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高度信任和协作基础上的中白全面友好合作关系,并将其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这是中白两国面对新世纪国际形势的变化作出的重要选择,符合中白两国的根本和长远利益。
二、 双方指出,通过共同努力,两国已建立政治、经贸、科技、人文领域互利合作的条约法律基础和组织机构。双方将继续努力不断扩大和完善该条约法律基础及组织机构。两国有关部门、企业和组织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实际内容进一步充实已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高度重视两国最高层和高层会晤对推动双边关系发展的重要意义。两国外交、经济、科技、文化、国防部门将保持定期和经常接触,加强协调,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和丰富合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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