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的批复(2019年)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城市副中心控规》)。《城市副中心控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牢牢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注重生态保护、注重延续历史文脉、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多规合一,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于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以下简称城市副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副中心控规》有许多创新,对于全国其他大城市新区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二、 坚持高质量发展,把城市副中心打造成北京的重要一翼。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城市副中心建设不是简单地造一个新城,而是要打造一个不一样的和谐宜居之城。要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努力创造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城市副中心质量”。要处理好和中心城区的关系,带动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同时更好加强对中心城区首都功能的服务保障,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要处理好与河北雄安新区的关系,做到各有分工、互为促进。要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使城市副中心成为首都一个新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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