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现予公告。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3月)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
- 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200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实施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1998年)
- 在中缅建交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暨中缅文化旅游年启动仪式上的致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