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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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08年)
-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和废止《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制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