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4年)
(教育部 二〇〇四年二月十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教育摆在现代化建设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教育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国民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但是,教育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整体水平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顺利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今后几年,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历史性任务,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为建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加强教育同科技与经济、同文化与社会的结合,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大的智力支持和知识贡献。
一、 重点推进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坚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深化农村教育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
1.
努力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为2010年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打好基础。
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到2007年底,力争使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以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为突破口,加强西部农村初中、小学建设。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分别实现各自的“两基”目标。要将“两基”攻坚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部地区未实现“两基”目标的县也要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
已经实现“两基”目标的地区特别是中部和西部地区,要巩固成果、提高质量,千方百计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师和校长素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要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目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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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2012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证书印制和使用管理的通知(2001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2003年)
-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