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向高等学校、学生和社会提供便捷、客观、权威的学籍、学历信息查询、验证及认证服务,保护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学校(含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和经批准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合并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获得的学历证书(含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含预科、专科、本科学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华侨学生,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以及国际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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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七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2006年)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2022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年)
- 中方就美军侦察机在南海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事向美方提出抗议(2001年)
-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6年)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