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增强公众对银行业的市场信心,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保持金融体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消费者是指购买或使用银行业产品和接受银行业服务的自然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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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辽宁丹东鸭绿江口湿地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6年)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2001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发行管理的通知新闻出版署(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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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