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2012年)
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现就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实施范围
(一)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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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2014年)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日全食对社会影响的专业论证报告(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执行信访案件“接访即办”工作机制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修改二〇〇一年六月十五日在上海(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的议定书》、《关于修改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在圣彼得堡(俄罗斯联邦)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议定书》和《关于修改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在圣彼得堡(俄罗斯联邦)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议定书》的决定(2001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