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2021年)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所称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以下简称重大专利侵权纠纷)。
第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严重影响行业发展的;
(三)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重大案件;
(四)其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
第四条
请求对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裁决的,应当符合第三条所述的情形,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四)人民法院未就该专利侵权纠纷立案。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
- 电力争议调解暂行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
- 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2023年)
-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08年)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2001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当前形势下保持船舶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