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方便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二)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
(三)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第三条
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国税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
纳税人应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的决定(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2017年)
- 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2015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2013年)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
-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故友新知共创未来李克强在《欧洲时报》发表署名文章(2018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