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第三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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