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登记结算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登记结算秩序,防范证券登记结算风险,保障证券市场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登记结算,适用本办法。
非上市证券的登记结算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登记结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证券登记结算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
- 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2010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18年)
- 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6年)
-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赔偿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