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加快节能低碳技术进步和推广普及,建立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和推广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技术,是指促进能源节约集约使用、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对环境影响、遏制能源资源浪费的技术。节能技术主要包括能源资源优化开发技术,单项节能改造技术与节能技术的系统集成,节能型的生产工艺、高性能用能设备,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能源消耗的新材料开发应用技术,以及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管理技术等。
本办法所称低碳技术,是指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基础,以减少或消除二氧化碳排放为基本特征的技术,广义上也包括以减少或消除其他温室气体排放为特征的技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遴选和推广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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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销管理条例(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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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13年)
-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遂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2017年)
-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