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三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自然资源部对矿产资源管理相关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
一、 废止1部规章
废止《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5号)。
二、 修改《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一)
将名称修改为“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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