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三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自然资源部对矿产资源管理相关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
一、 废止1部规章
废止《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5号)。
二、 修改《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一)
将名称修改为“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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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2017年)
-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2004年)
- 公安部关于正确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的批复(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 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2013年)
- 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2014年)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200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决定(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