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2021年)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以下简称梯次产品)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梯次利用企业及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梯次利用相关活动。
第三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保障本企业生产的梯次产品质量,以及报废后的规范回收和环保处置;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取易梯次利用的产品结构设计,利于高效梯次利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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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2012年)
- 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9年)
- 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2020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2005年)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9年)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