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2007年)
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现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要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三、
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2011年)
-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2011年)
-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邮政局关于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200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一卡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被收养子女户口和粮食供应关系迁移问题的通知(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