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2009年)
福建省经贸委、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局:
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是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支持福建省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国改革发展大局、加强两岸经贸合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加快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以下简称“海西”)工业的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 支持闽台加强产业交流与合作
(一)
支持福建省在海峡两岸产业合作方面先行先试。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努力构筑两岸产业合作的前沿平台和紧密区域,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支持台商在闽投资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并采用先进技术的电子信息、船舶、机械、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陆企业到台湾投资兴业,推动建立两岸产业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争取闽台在产业合作、投资贸易、市场对接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鼓励海西引进台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的批复(2019年)
- 关于废止部分电力监管规章的决定(2008年)
- 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2015年)
- 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2014年)
- 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 在第十四届东亚峰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
-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6年)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