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3年)
前言
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应对气候变化,不仅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也要采取积极主动的适应行动,通过加强管理和调整人类活动,充分利用有利因素,减轻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不利影响。
根据最新科学研究报告,在1880年至2012年期间,全球陆地和海洋表面平均温度上升了0.85℃,气候变化导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冰川和积雪融化加剧,水资源分布失衡,生态系统受到威胁。气候变化还引起海平面上升,海岸带遭受洪涝、风暴等自然灾害影响更为严重,一些海岛和沿海低洼地区甚至面临被淹没的风险。气候变化对农、林、牧、渔等经济活动和城镇运行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加剧疾病传播,威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报告,温度上升超过2.5℃时,全球所有区域都可能遭受不利影响;温度上升超过4℃时,则可能对全球生态系统带来不可逆的损害,造成全球经济重大损失,发展中国家所受损失将更为严重。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气候变化已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城镇运行安全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适应气候变化任务十分繁重,但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和能力还普遍薄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制定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对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战略在充分评估气候变化当前和未来对我国影响的基础上,明确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适应目标、重点任务、区域格局和保障措施,为统筹协调开展适应工作提供指导。本战略目标期到2020年,在具体实施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修订。
一、 面临形势
(一)
影响和趋势
我国气候类型复杂多样,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气候波动剧烈。与全球气候变化整体趋势相对应,我国平均气温明显上升。近100年来,年平均气温上升幅度略高于同期全球升温平均值,近50年变暖尤其明显。降水和水资源时空分布更加不均,区域降水变化波动加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危害加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平均每年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多亿元,死亡2000多人。
气候变化已经和持续影响到我国许多地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区域性洪涝和干旱灾害呈增多增强趋势,北方干旱更加频繁,南方洪涝灾害、台风危害和季节性干旱更趋严重,低温冰雪和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安全受到影响,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和成本增加,水资源短缺日益严重,海平面不断上升,风暴潮、巨浪、海岸侵蚀、土壤盐渍化、咸潮等对海岸带和相关海域造成的损失更为明显,森林、湿地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发生退化,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多种疾病特别是灾后传染性疾病发生和传播风险增大,对人体健康威胁加大。预计未来气温上升趋势更加明显,不利影响将进一步加剧,如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起的灾害损失将更为严重。
(二)
工作现状
我国政府重视适应气候变化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出台。1994年颁布的《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首次提出适应气候变化的概念,2007年制定实施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系统阐述了各项适应任务,201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沿海、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农业、林业、水资源、海洋、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也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与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重大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进展。“十一五”期间,新增水库库容381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285亿立方米,新建和加固堤防17080公里,完成专项规划内6240座大中型及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净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000万亩。
相关领域适应工作有所进展。推广应用农田节水技术4亿亩以上,“十一五”期间全国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面积8500万亩以上,培育并推广高产优质抗逆良种,推广农业减灾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开展造林绿化,全国完成造林面积2529万公顷,森林面积达到1.9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0.3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新增城市公园绿地面积15.8万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4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62%。加强城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出台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基本建立了快速响应和防控框架。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系列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人工增雨体系。开展生态移民,加强气候敏感脆弱区域的扶贫开发。
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得到加强。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十一五”期间,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造林542万公顷,退牧还草工程累计实施围栏建设3240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新增湿地保护面积150万公顷,恢复各类湿地8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2万多个。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开展红树林栽培移种、珊瑚礁保护、滨海湿地退养还滩等海洋生态恢复工作。
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逐步开展。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观测、监测预测及预警。开展全国沿海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和海平面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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