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2014年)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等10个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方式。现将《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
2014年3月3日
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序号
进户执法项目名称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1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
2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调查巡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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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2010年)
-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通知(2009年)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