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无偿援助资金预算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外无偿援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外援款)管理,加强对国外援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外援款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性社会团体以中国政府名义接受的来自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以下统称援助方)等货币形式的无偿援助。
第三条 国外援款按照援助方是否指定受援单位或受援项目,分为定向国外援款和非定向国外援款两类。
定向国外援款原则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非定向国外援款原则上纳入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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