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发挥地质工作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新优势,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拓展地质工作领域,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补齐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地质工作短板,拓展城镇化发展新空间,开辟城镇化建设新资源,构建城市资源环境安全新体系,推动新型城镇化绿色、低碳、循环、安全、集约、智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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