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肖 捷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副组长:彭树杰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郭卫民 中央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新闻办副主任
高 翔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宁吉喆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杜占元 教育部副部长
詹成付 民政部副部长
熊选国 司法部副部长
许宏才 财政部部长助理
邱小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库热西·买合苏提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庄国泰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易 军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余欣荣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李金早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崔 丽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孙华山 应急部副部长
陈雨露 人民银行副行长
翁杰明 国资委副主任
唐 军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陈志刚 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0月4日
-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1985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199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23年)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3年)
- 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