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批复(2017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面向改革治理需要和社会公众期望,聚焦政府治理和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构建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顶层框架,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整合共享,增强发展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信息安全,建设形成满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政务信息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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