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年)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贵阳是贵州省省会,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区域创新中心,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贵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贵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12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贵阳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推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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