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2018年)

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8〕9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着力推进绿色发展,改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增进民生福祉,加快建成美丽宜居、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生态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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