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老工业基地,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和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加快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走出一条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努力把山西省改革发展推向更加深入的新阶段,为其他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和国际合作,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资源型经济转型实质性突破,将山西省建设成为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显著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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