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的批复(2002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西安市长安县撤县设立区的请示》(陕政字〔2002〕68号)收悉。同意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以原长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长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韦曲镇。
长安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六月二日
-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2019年)
- “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 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2003年)
-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2008年)
- 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08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