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营口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营口市部分市区行政区划的请示》(辽政〔2003〕2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县级盖州市的熊岳镇、芦屯镇、红旗镇划归营口市鲅鱼圈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一月八日
-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2020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衡阳市支队记一等功的命令(2004年)
- 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继续做好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1年)
-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2013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年)
- 铁路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员资格许可办法(2005年)
-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延长国家碘盐基金征收期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