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5年)

海关总署:
你署关于建立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国家电子口岸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同时撤销。
附件: 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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