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忻州地区设立地级忻州市的批复(2000年)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忻州地区和驻地县级忻州市设立地级忻州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请示》(晋政字〔2000〕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忻州地区和县级忻州市,设立地级忻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忻府区。
二、 忻州市设立忻府区,以原县级忻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忻府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光明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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