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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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2007年)
- 在第16届东亚峰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43号(2009年)
-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关于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2018年)
- 发展改革委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201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2006年)
- 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21年)
-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