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艰巨繁重的任务。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使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到和超过灾前水平,并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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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0年)
- 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2001年)
-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两国面向21世纪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