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司法部对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专门规范劳动教养工作的《司法部关于做好被决定劳动教养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工作的通知》等33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规定,予以废止。
二、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抓紧对自行制定的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清理中发现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劳动教养内容的,要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清理的建议。
司法部
2013年12月28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 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 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2003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