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
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规〔2019〕18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生物天然气是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农副产品加工废水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厌氧发酵和净化提纯产生的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的天然气,同时厌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沼渣沼液可生产有机肥。我国发展生物天然气意义重大。
构建分布式可再生清洁燃气生产消费体系,有效替代农村散煤。发展生物天然气,构建就地收集原料、就地加工转化、就近消费利用的分布式清洁燃气生产消费体系,增加县域天然气气源保障,加快替代燃煤、特别是农村散煤,治理大气污染,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规模化处理有机废弃物,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发展生物天然气,以工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式处理城乡有机废弃物,构建企业化商业化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解决粪污、秸秆露天焚烧等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城乡有机废弃物能源化产业化可持续利用,变废为宝、一举多得。
优化天然气供给结构,发展现代新能源产业。发展生物天然气,立足国内,内生发展,作为常规天然气的重要补充,有利于补齐天然气供需短板,降低进口依存度,助力解决农村煤改气气源问题,提高能源安全保障程度。推进生物质能转型升级,加快可再生能源在燃气领域应用,培育发展可再生能源新兴产业。
当前,生物天然气处于发展初期,面临着技术不成熟、产业体系不健全、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和困难,亟需加大支持,完善政策,加快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步伐。
二、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现生物天然气工业化商业化可持续发展、形成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燃气新兴工业为目标,将生物天然气纳入国家能源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市场作用,建立分布式生产消费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快生物天然气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增加天然气供应,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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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的决定(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
-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1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
-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