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废止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201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精神,我委对此前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公布废止部分药品价格文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2015年6月1日起,附件《公布废止的药品价格文件目录》中所列文件一律废止。该目录之外的药品价格文件,凡不涉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的同时废止。
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4日
公布废止的药品价格文件目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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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2019年)
- 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2022年)
- 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1995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2015年)
- 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