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为规范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建设管理体制
(一)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高层次决策机构,其任务是决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和其他重大问题。
(二)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是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为:研究提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协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负责主体工程投资总量的监控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协调、落实和监督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主体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的监督检查和经常性稽察等工作;具体承办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阶段性验收、单项(单位)工程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及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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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4年)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03年)
- 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2002年)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1987年)
-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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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