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2002年)
关于印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2002〕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华医学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以下简称《名录》)。该《名录》业经2002年7月19日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医学会应当依据《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设置学科专业组时,可以根据本地区医疗工作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对本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立予以适当增减和调整。
卫生部
中医药局
二〇〇二年八月二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
内科
呼吸内科专业
消化内科专业
心血管内科专业
神经内科专业
肾病学专业
血液内科专业
外科
普通外科专业
神经外科专业
泌尿外科专业
心胸外科专业
骨科专业
妇产科
妇科专业
产科专业
计划生育专业
儿科
小儿外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口腔内科专业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口腔正畸专业
口腔修复专业
皮肤科
皮肤病专业
性传播疾病专业
医疗美容科
精神科
传染科
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病理科
医学影像科
药学
护理
中医科
中医内科专业
中医外科专业
中医妇产科专业
中医儿科专业
中医骨伤科专业
中医肛肠科专业
中医眼科专业
中医耳鼻喉科专业
中医皮肤科专业
中医针灸科专业
中医推拿(按摩)科专业
民族医学科
蒙医科专业
藏医科专业
维吾尔医科专业
傣医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科
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外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妇产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眼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耳鼻喉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传染科专业
中药学
法医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意见(2016年)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