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签使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
第四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标签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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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意见(200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财政部关于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通知(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的通知(2004年)
-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2005年)
- 关于实施《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四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2003年)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