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2018年)
序言
为深化内地①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提高双方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水平,双方决定,就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货物贸易签署本协议。
第一章 与《安排》②的关系
第一条
与《安排》的关系
一、双方决定在《安排》及其所有补充协议以及《〈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中有关货物贸易的已实施措施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本协议是《安排》的货物贸易协议。
二、《安排》第二章第五条至第九条、第三章第十条、第五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附件1、附件2、附件3及附件6的有关内容按照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条款与《安排》及其有关补充协议条款产生抵触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第二章 范围及定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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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2015年)
- 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3年)
- 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2017年)
-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
- 国务院关于福建省和广东省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2011年)
- 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