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2001年)
海外留学人员关心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的振兴,具有强烈的爱国热情和为国服务的愿望。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批批学有成就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成为我国科教文卫等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同时在海外学习和工作的留学人员以他们掌握的先进科技和管理知识,通过多种方式为国服务,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战略的实施,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科技创新的加快和国内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领域。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措施,吸引了大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促进了我国经济、科技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充分开发海外留学人才资源,鼓励在海外学习和工作的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为祖国服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是指我在海外学习或完成学业后在国外工作的留学人员及海外留学人员专业团体,以自己的专业和专业团体的优势,通过在国内兼职,接受委托在国内外开展合作研究,回国讲学、进行学术技术交流,在国内创办企业,从事考察咨询活动,开展中介服务等形式,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而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 国家鼓励海外留学人员采取多种方式为国服务。
(1)
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受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顾问或名誉职务。取得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可以到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做博士后。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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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8年)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 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 关于推广使用中小学经济适用型教材的意见(2001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16年)
-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6年)
- 中国共产党章程(1956年)
-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2024年)
-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