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罗范椒芬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06年)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罗范椒芬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6〕87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6年10月31日决定:任命罗范椒芬为廉政专员,免去黄鸿超的廉政专员职务。
国 务 院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2002年)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88年)
- 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2014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