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2000年)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0〕75号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上市公司重组行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提高资产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应当遵守本通知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本通知所称“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是指上市公司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情形:

(一) 收购或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后总资产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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