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2022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石,是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期待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作用,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优化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
工作原则
——覆盖全民,公益导向。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服务供给,提高参与度,增强可及性,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全民、服务全民、造福全民。
——科学布局,统筹城乡。以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引导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强化资源集约利用和科技支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供给方式创新。打造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促进全民健身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全民健身发展长效机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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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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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及郊区更名的批复(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1986年)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运行管理规则(2006年)
- 文化统计管理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