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2005年)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准确、顺利地实施,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现决定废止3个部门规章(附件)。
附件:
废止的规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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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 章 名 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1
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
(国家旅游局令第19号)
2003年6月12日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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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2003年)
- 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年)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200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2021年)
- 公安部关于根据实验室检测结论认定吸食甲基苯丙胺违法行为有关意见的批复(2015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9月4日答记者问(2001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年)
- 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