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决定(2015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交基发〔1994〕840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一条中“一定额度的注册资金、”删除。
本决定自2015年6月26日起施行。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