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9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0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四十条修改为:“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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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0年)
-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2018年)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2021年)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